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2月17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各代办处发出通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专利事务办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专利业务和相关服务工作不打烊,并建议各专利申请人及代理机构通过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避免人员聚集,为疫情防控作出努力。
专利代办处建议广大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选择网上、邮寄等方式办理专利相关业务,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有效遏制疫情传播。代办处工作人员会在线上为有需要的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电话咨询服务,即使暂时不能线下相见,但与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相关的专利事务,代办处都会照样办理业务。